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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的福利有哪些 - 哺乳假2016國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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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產假規定

2016年產假比2015年增加了,但各個省份的標準都不同,大多在國家規定的98天之外,延長產假60天。2016年產假規定明確了配偶的護理假,其中江西是15天,四川是20天,寧夏是25天。其中,四川省規定,合法生育孩子的夫婦,女方延長生育假60天,男方有20天護理假。女方能享受158天產假,若男女方合計,不管一孩二孩,夫妻一共至少休假178天。

江西規定,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60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15日。

寧夏則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原來98天產假基礎上,增加產假60天,並給予其配偶25天護理假。如果按照夫妻合計,可共休假183天。

北京、廣州等地規定,符合規定生育的女性產假可從國家規定的98天增加30天,共128天;並增加配偶產假15天。

據悉,目前我國規定產假為98天,是世界勞工組織《生育保障公約》規定的最低標準。其實,世界上產假最長的是俄羅斯,產假為三年,日本產假也是兩至三年。

哺乳假2016國家規定 產假的福利有哪些

國家規定產假多少天

國家規定產假天數具體如下: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產假分類

1、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嬰兒一週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併使用。

哺乳假2016國家規定 產假的福利有哪些 第2張

2、可以請的假

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症、妊娠合併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准其產前假。”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3、晚育假、晚育護理假

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國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處理。例如,廣東省為15天,上海市為30天。晚育假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4、授乳時間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後.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餵養)。每次單胎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併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謂哺乳假六個半月。(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六條)

哺乳假2016國家規定 產假的福利有哪些 第3張

產假福利

1、孕期安排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2、產假時間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8 天,其中產前休假15 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 天。”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調整了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範了產假待遇。

3、流產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具體時間可以根據各地各行業的規定或由所在單位酌情考慮。

4、上班哺乳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30 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 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5、丈夫護理假

丈夫休護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規定。大多數省份《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都規定了晚育者丈夫休護理假的時間,一般在7到10天左右,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長達一個月。

6、晚育者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規定不一,具體參照所在省份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

7、產前檢查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第三款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單位不應當以此為理由扣發工資。

哺乳假2016國家規定 產假的福利有哪些 第4張

8、生育保險

(1)生育就醫手續

確認女職工在懷孕16周後,凡享受人流、引產、產檢、生育等生育保險各項待遇時,由用人單位到廣州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就醫手續確認及申報定點醫院。

(2)生育津貼

以生育時當月本單位人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按規定假期記發。

生育津貼= 當月本單位人平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3)生育醫療費

A.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後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 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B.懷孕16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間的產科併發症按核定數報銷。

C.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4)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A.正常產、滿7 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B.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 。

(5)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 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根據法律規定,哺乳假是每個媽媽都應該享有的。但是部分孕媽並不瞭解哺乳假的相關知識,例如哺乳期規定,哺乳假是多長時間,哺乳假工資怎麼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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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是什麼

也許很多媽媽都知道有產假,但是對於哺乳假卻並不是很瞭解,那麼,哺乳假是什麼呢?哺乳假是在寶寶出生後的一年後,媽媽每天都可以享受在工作時間內兩次0.5小時的哺乳時間。簡單地來說就是不滿1週歲寶寶的職場媽媽,在每天的工作時間內享有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合共1小時的哺乳假。哺乳假是每位媽媽都應該享有的權利。

但是工作時間不夠,此期間的工資是不是就沒有了呢?非也。哺乳假也有工資的,其工資算法是按本人基本工資加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的80%發給。

另外,享受哺乳假還不會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為了保護母嬰健康,降低乳幼兒死亡率,國際上已將保護、促進和支援母嬰餵養作為婦幼衛生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哺乳期保健為指導母乳餵養與哺乳期衛生,包括母乳分泌量、影響乳汁分泌量的因素,餵養方法及乳房護理,乳母飲食、休息、睡眠、斷乳等。

正常情況下,哺乳假時長為6個半月,在此期間,作為職場媽媽的你應該儘量安排好工作交接,合理安排好時間,儘量不要難為企業,互相理解為好。

哺乳假規定

之所以有哺乳假,是為了維護女職工的為了維護職場媽媽的合法權益,保護職場媽媽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那麼,關於國家規定的哺乳假的規定是怎樣的呢?具體如下:

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

1、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哺乳假6個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照發(發至子女滿14週歲)。

2、生育第二個子女,哺乳假3個月(按計劃生育條例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3、有條件的單位,也可給獨生子女的女職工哺乳假一年(包括產假),哺乳假期間工資照發,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有不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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