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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主保護者 - “暗戰大雲寺”續:破壞者正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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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陝西商洛市紀委官網通報,經立案審查,商洛市博物館館長劉作鵬違反組織紀律,擅自決定單位重大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參與經商辦企業、虛開發票,套取國家資金。對劉作鵬處以留黨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職的處分。

劉作鵬告訴記者,拿到處分決定後,他向商洛市紀委和陝西省紀委提出了申訴,並要求徹底查處破壞大雲寺違法案件。

圍繞商洛大雲寺的保護與周邊開發問題,曾負責管理保護大雲寺的商洛市博物館和陝西省文物局,與開發商及商洛市相關部門展開了多年“角力”。劉作鵬是力主保護者之一。

2016年12月,《暗戰大雲寺:省級文物遭拆遷,商洛博物館長髮公開信後被調查》一文披露了上述各方角力過程。據商洛市外宣辦提供的整改情況說明顯示,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對此作出重要批示,陝西省政府主要領導就相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暗戰大雲寺”續:破壞者正被查,力主保護者

住建部掛牌督辦通知書。

今年3月,住建部掛牌督辦大雲寺文物周邊違法建設案,並將該案定性為典型的政府違法行政案件,導致大雲寺文物周邊歷史環境遭到嚴重破壞,住建部要求陝西省住建廳責令立即停止違法建設,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並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記者從商洛市相關部門獲悉,目前,破壞大雲寺的相關責任人正在被調查問責程式中。

博物館館長違紀被追責

商洛市紀委官網4月11日釋出的上述處分通報內容不足二百字,劉作鵬向記者提供的黨紀和行政處分檔案全文更為詳細。

“商紀(2017)6號”檔案顯示,劉作鵬違反組織紀律的具體情形為,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擅自決定單位重大事項。劉作鵬在任商洛市博物館館長期間,未經單位集體研究決定,擅自決定花費2.4萬元購買《商山四皓組圖》4幅,花費15.9萬元購買青花瓷器,花費1.9768萬元維修單位房屋;擅自決定聘用兩名工作人員,每月工資分別為2100元、2200元。

上述檔案顯示,劉作鵬違反廉潔紀律的情形為違規參與經商辦企業和虛開發票,套取國家資金。

其中,2012年4月,劉作鵬假借其妹劉某某的名義,與盛某某合夥註冊成立了商洛市泓昌文化發展有限公司。2016年5月,受劉作鵬指使,盛某某將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劉某某變更為盛某某,股權未變,公司控制人仍為劉作鵬。

“2016年6月至7月,劉作鵬利用職權,擅自決定將市博物館一樓文物展廳(花費26.6135萬元)、臨街一樓門面房(花費6.493萬元)、二樓門面房(未簽訂工程協議,價未定,但工程已完成)等裝修工程交給其控制的,且不具有裝修資質的泓昌公司。”

經具有甲級資質的工程諮詢公司對市博物館一樓文物展廳工程進行核算,其布展及展櫃製作工程造價為12.546322萬元,協議價格比核算造價多出14.067178萬元,劉作鵬的行為存在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謀取私利的情形。

此外,2014年12月,劉作鵬以自己實際控制的公司名義,訂製“商洛八景”賞瓶30套,且在賞瓶底部刻了“商洛博物館監製”字樣,以提高其價值,為自己謀取私利。

上述檔案還顯示,2014年10月,劉作鵬採取弄虛作假,虛開發票方式,套取國家資金2萬元購買國畫。

商洛市紀委還認為,劉作鵬在接受組織調查中,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

 提出申訴,一一解釋問題

針對商洛市紀委監察局的處分決定,劉作鵬表示,他已向商洛市紀委及陝西省紀委提出申訴。劉作鵬在申訴書中,就前述處分決定中涉及的問題,一一作出解釋回答。

“暗戰大雲寺”續:破壞者正被查,力主保護者 第2張

劉作鵬稱,商洛市博物館為了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專案,經商洛市文廣新局批准,並非他擅自決定。

在被指違反組織紀律,擅自決定單位重大事項的問題上,劉作鵬申訴稱,徵集《商山四皓組圖》和製作青花瓷器樣品,是商洛市博物館為了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提升商洛文化產業層次而策劃實施的專案,專案經商洛市文廣新局批准,並出資支援實施的,並非他擅自決定。

其中,《商山四皓組圖》為《商於詩路》一書的插畫,“商山四皓”賞瓶等青花瓷,是根據商山四皓文化策劃的文創產品,是在景德鎮定做的樣品而非購買現成青花瓷器。這些專案均開過評審會,商洛市文廣新局、市委宣傳部、文聯等部門派人蔘加過評審。

“暗戰大雲寺”續:破壞者正被查,力主保護者 第3張

一張陝西省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顯示,商洛市文廣新局曾向商洛市博物館撥款22萬元,用於出版《商於詩路》一書,《商山四皓組圖》是該書的插圖。

劉作鵬提供的《專案支出預算事前評審意見表》顯示,商洛市文廣新局副局長閆玉巨集批示:“擬同意,請產業科按有關規定辦理。”此外,一張陝西省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顯示,商洛市文廣新局曾向商洛市博物館撥款22萬元,用於出版《商於詩路》一書。

而關於“花費1.9768萬元維修單位房屋;擅自決定聘用兩名工作人員”的問題,劉作鵬稱這都是經過博物館館務會研究決定的。“花費1.9768萬元維修單位房屋,實際是維修大雲寺大殿屋面,清理大殿屋面上長的雜草、樹苗。”劉作鵬說:“聘用的兩個人一個為講解員,一個為報賬員。報賬員入職和前任交接手續時,我還請文廣新局安排會計科長到館裡監交。”

針對“違規辦企業”的問題,劉作鵬稱,2012年4月,他的老鄉盛某某想成立個公司,讓劉給他借個身份證註冊,劉便找到他妹妹借身份證,並說明只是幫忙,“不投資,不參與經營,不分紅,不擔風險”。

劉作鵬稱,“在註冊公司時,我妹妹在家蓋房子,就讓我代她簽了她的名字。”劉作鵬認為,紀委辦案人員正是憑藉他代簽名字的筆跡,就武斷認為他經商辦企業,是該公司實際控制人。

4月13日,記者致電劉作鵬的妹妹劉某某,其表示她只是借身份證給盛某某用,從未參與投資經營及分紅等等,盛某某則未接聽電話。

此外,在申訴書中,劉作鵬還就博物館裝修、商洛八景賞瓶、套取國家資金等問題,一一做出瞭解釋說明,對指控均予以否認。

4月11日,記者就劉作鵬申訴書中提出的解釋及反駁,向商洛市紀委提出採訪,該紀委宣傳部一負責人記錄了相關問題。但截至發稿,商洛紀委並未作出迴應。此外,記者還曾前往商洛市文廣新局採訪,但被告知相關領導均不在,無法迴應。

大雲寺遭破壞: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曾批示,住建部掛牌督辦

商洛大雲寺是陝西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寺內現存的四座主要建築為明清建築。近年來,圍繞商洛大雲寺的保護與周邊開發問題,曾負責管理保護大雲寺的商洛市博物館和陝西省文物局,與開發商及商洛市相關部門展開了多年“角力”。

劉作鵬為力主保護者之一,在他任商洛市博物館館長兩年多期間,該館先後通過發表公開信、訴訟等方式,力圖保護大雲寺不受城建侵害。

2016年12月23日,澎湃新聞刊發《暗戰大雲寺:省級文物遭拆遷,商洛博物館長髮公開信後被調查》一文,詳細披露了上述各方角力過程,引發輿論關注。

4月11日,商洛市外宣辦向澎湃新聞提供的《商洛大雲寺有關問題整改情況》顯示,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曾對此事作出重要批示,陝西省政府主要領導就相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住建部官網顯示,該部於3月初掛牌督辦一批重點違法案件,其中便包括商洛大雲寺文物周邊違法建設案。住建部官網釋出的訊息稱,商洛大雲寺周邊建設專案違反商洛市城市總體規劃、文物保護等要求,在未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情況下出具規劃條件、出讓用地,是典型的政府違法行政,導致大雲寺文物周邊歷史環境遭到嚴重破壞。

建督辦[2017]3號重大違法案件掛牌督辦通知書顯示,商洛市在大雲寺文物周邊50米一般保護區內建設專案,不符合商洛市城市總體規劃、文物保護等要求,導致大雲寺文物周邊環境遭破壞,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

“暗戰大雲寺”續:破壞者正被查,力主保護者 第4張

“暗戰大雲寺”續:破壞者正被查,力主保護者 第5張

劉作鵬稱,關於招人及維修房屋等事項,均經館務會研究決定,他提供了他的工作日誌為證。

住建部決定對該案進行掛牌督辦,並要求陝西省住建廳責令立即停止違法建設,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並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於2017年6月2日前報告處理整改結果。

前述《商洛大雲寺有關問題整改情況》顯示,大雲寺周邊建設有關問題暴露出來後,特別是國務院、省政府領導作出重要批示後,商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積極整改。

在被住建部列為掛牌督辦案件後,商洛市成立了由市長任組長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控規編制、文保規劃編制、遺留問題處理、維穩和媒體溝通5個小組,分別具體負責各項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包括:西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初稿已編制完成,大雲寺保護規劃初稿完成,大雲寺周邊建築風貌改造設計初稿完成,拆除了大雲寺北側共計670平方米的臨時工棚、樣板間用房及其它臨時建築,著手開展大雲寺周邊建設規劃編制,區域性修編《商洛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

此外,上述整改情況說明還稱,商洛已啟動問責程式,正在進行調查,將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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