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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審 涉嫌非法經營 - 郭美美幕後推手 立二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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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今天(14日)上午9點,北京朝陽法院將公開審理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涉嫌非法經營案。這是今年4月17號,“秦火火”因誹謗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之後,又一起通過微博、貼吧、論壇,組織策劃並製造傳播謠言、蓄意炒作網路事件、惡意詆譭公眾人物,同時,非法刪帖替人消災牟利的昔日“網路紅人”被審判。

而這個“立二拆四”曾是郭美美炒作事件中的推手之一,有他在微博釋出的照片為證,他還是“秦火火”的老闆,“天仙妹妹”、“別針換別墅”、裸模幹露露、888萬包機飛倫敦的楊紫璐等等,都是他炒作的產物,他在微博上寫到“用炒作的眼睛看世界”。目前,記者孫瑩已經到了北京朝陽法院,我們連線她瞭解一下最新資訊。孫瑩,你在現場瞭解到哪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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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北京朝陽檢察院派出三位公訴人支援公訴。他們旁邊擺放著八落近一尺高的案件,他們也介紹說,在舉證過程中還將有視訊證據播放。剛才有法庭工作人員在協調播放視訊證據時燈光的要求,辯護律師的陣容是8位律師,每個被告人和被告單位各兩名律師,所以預計今天的庭審可能需要一天的時間。今天有20多家媒體被允許旁聽,八點半之前,囚車到了,現在其他旁聽人員被允許走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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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除了第一被告人楊秀宇,同案被訴的還有他擔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策劃總監和實際負責人的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兩個單位,以及曾分別擔任兩個單位媒介部主管、客戶經理的盧梅,盧梅的網名是網名“梅子”、“非洲我最白”。檢方指控,被告單位爾瑪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多次通過網路有償提供刪除資訊和釋出虛假資訊服務,經營額共計人民幣531200元。

在此過程中,楊秀宇全面負責該公司經營,並由他決策後指派公司員工從事上述活動。被告單位北京爾瑪互動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在楊秀宇決策下,通過資訊網路有償提供刪除負面資訊服務,並由盧梅負責聯絡他人刪除資訊,收取刪除費用人民幣220200元。檢方認為,兩被告單位無視國家法律,違反國家規定,為牟取利益,通過網路有償提供刪除資訊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楊秀宇作為兩單位主要負責人,策劃、實施非法經營活動,系對二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盧梅直接參與實施爾瑪互動公司非法經營活動,系直接責任人員。公訴機關指控,被告方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庭審進展我會及時發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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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立二拆四”楊秀宇,到底何許人?他如何利用網路資源獲利?又將面臨什麼樣的懲罰?

立二拆四,原名楊秀宇,畢業於東北大學材料與冶金學院,2006年9月成立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因為他發現了網路論壇蘊藏的商機。他在預審階段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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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宇:有一天我發現網際網路上是可以創造很多熱點事件和話題的,被關注就會有價值,就會有企業願意投錢來做,有個人願意來炒作。

“別針換別墅”是楊秀宇炒作的第一件事,網友看到的實際都是假的。

楊秀宇:當時是在馬路邊請了一個外國的婦女,當時給她一部手機說我們要拍一部網路劇,希望她能配合一下,因為我們當時是拍圖片的形式,老外遞給她手機的這樣一張照片,我們看圖說話說成是她已經成功交換到一部手機。進而引發了網民的關注和傳統媒體的關注,讓我的策劃一步步進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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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模特楊紫璐突然在微博上聲稱,她的乾爹花888萬元包機,帶她直飛倫敦看奧運,隨便送的皮包就頂網友兩個月的工資。她的微博引發眾怒,網友開始人肉搜尋,一時間謠言四起,三天後,楊紫璐火了,兩個月後,立二拆四宣佈自己一手策劃了這個事件,他才是楊紫璐的乾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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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宇:其實我內心中目的還是炒那些人即使不賺錢,但可以把我自己炒紅,而我炒紅了之後就會有企業來找我,這樣的話我就可以賺企業的錢,所以,某種意義上就是先賺名,再賺錢。

2013年8月,楊秀宇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2013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開始施行。針對一些專門從事造謠、炒作、“刪帖”等活動的所謂“網路公關公司”、“策劃營銷組織”及“網路推手”。什麼行為屬於利用網際網路絡非法經營。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法官劉靜坤當時分析:

劉靜坤:他們主要是以營利為目的,也就是受人之託,有償地為他人提供刪除資訊服務。另外一種情形是,他明知道是虛假的資訊,有償提供釋出資訊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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