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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房子我和男友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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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芸很清瘦,坐在椅子上彷彿沒有一絲重量,說話聲音輕柔,時不時嘆一聲氣,“我跟周城的相愛和房子無關,可最後分手,卻都是房子惹的禍!”沐浴著美好春光,她卻只有哀愁。

為了房子我和男友分手

和男友分手媽媽打了我一耳光

外形不配卻相戀

我是先認識周城媽媽,再認識周城的。

2006年秋,我在一家保健品公司做推銷員,周城媽媽是我的顧客,隔三差五見一次,我給她講些養生、保健的知識。可能是我說話溫柔、性格好,他媽媽挺喜歡我,沒事兒就來聊天,還帶些水果,最後竟要撮合我跟她兒子。

當年10月27日,我和周城約在鄭州的北京華聯商場門口見面。這一見,我終於明白了他媽媽那句話——我家城城啊,就是個“沒長熟的瓜”!

我身高1.63米,可週城還沒我高,而且體重超標,73公斤——真像是沒長熟的瓜。到飯店吃飯時,他不怎麼說話,我說,他就盯著我看。估計,他跟我想的差不多——太不般配了。

其實,他也不是沒有優點:網路高階工程師,平時工作特別忙、應酬多,但特別孝順,週末一有空就待在家裡陪媽媽聊天、看電視。就連我們戀愛後,有時逛公園也要帶著老人。他還很細心,我喜歡的花啊、書啊,說一遍他就記住了,時不時給我個驚喜。這都是慢慢接觸後我才發現的。

當時對我來說,一個有愛心、負責的男人,遠比只有英俊外表的男人要有吸引力。

我們迅速跌入愛河。戀愛後,我們也甜蜜,也吵架。慢慢我發現,周城是個“小心眼兒”,常為一點小事情就生氣,而且從不主動賠禮道歉,所以我倆每次吵架都以我的妥協而結束。不過,想想他的好,我也就不計較了。

直到現在,我都覺得,要不是因為可惡的房子,我們應該會走進婚姻的。

房子越多越傷心

周城有兩個姐姐,大姐在加拿大讀書,還沒結婚。二姐在鄭州做小生意,姐夫老家在湖南山區,沒有房子,他們就一直住在父母家裡。周城家在鄭州北環附近,三室兩廳的房子,父母、周城、二姐各一間,相安無事。我們戀愛後,偶爾我也留在他家過夜,處得挺好。

2006年年底,周城父母相中了“四月天”小區的一套房子,要買給我們結婚用。可是,交首付時還差幾萬塊錢。周城的二姐夫說,他可以先把錢借來,但房子要寫他的名字。大家本是一家人,所以他父母也就同意了。

後來一大家人搬進“四月天”的新房,舊房子就租出去了。可這樣,我倆還是沒房子結婚啊。

2007年年底,周城父母手裡又攢了些錢,在東風路給我們買了一套房子。他父母交了首付的4萬塊錢,以後月供3700塊錢由我倆負擔。因為經濟壓力太大,拿到房我們就租了出去。於是,一大家人仍擠在“四月天”二姐家裡。

爭執,從2008年夏天又一次買房開始。周城父親的單位集資蓋房,因為便宜,他家東拼西湊又買了一套。10月,周城和他父母一起搬出二姐家,住進這套新房。

年底,周城大姐從加拿大回來,也一起住。她天天跟二姐黏在一起,準備做生意,甚至晚上二姐也來這邊,關起房門和大姐私聊。有一天,我無意中聽她們說到了“房子”。

果然沒幾天,大姐、二姐就把我和周城叫到屋裡攤牌,“二妹和你都有房,不能我一個人沒有吧?這套房子和東風路那套,你選一個,剩下的就是我的。”大姐直截了當。最終,周城選了東風路那套。大姐又要求父母把目前這套房的房產證改成她的名。

隨後,大姐催我們快搬出去。可東風路那套房子正在出租,我們沒辦法住。周城父母就說先給我們3萬塊錢,讓我們再買一套小戶型住。大姐不樂意了,“憑什麼又給他們錢?”

那段時間,我在他家如坐鍼氈。搬出去吧,周城卻認為,不照顧老人就是不孝順!我埋怨他大姐“霸道”,他也不高興。

2008年年底,我忍無可忍,提出分手,沒想到周城毫不挽留,說我這種不孝順的媳婦兒“不要也罷”。

分手之後父母怨

他不要“不孝順的媳婦兒”,我還不想要“家務事兒多的男人”呢,一拍兩散,剛好。但我父母不願意。

分手不久就是春節,我回到新鄭老家。父母、親戚見了就問什麼時候結婚,我說分手了,媽媽不信,我又重複了一遍,她抬手就扇了我一個耳光,說:“分分合合,你當你還是十八九呢!”

整個春節都沒過好,今天大姨,明天二姑輪番上陣,說什麼我不結婚,下面的堂妹、表妹都沒法兒結;說我一大把年齡,再找個人談戀愛也不實際,就算找了也未必比周城強。我也開始反思。周城確實是個好男人,知道心疼我,對家也有責任感。再說他本科學歷、網路高階工程師,條件也沒得挑。

春節過後,我回到鄭州,給周城打電話想和好,沒想到他那麼堅決,一口認定我“不想贍養老人、不孝順”,任我怎麼解釋都不行。為此,我父母也特意從新鄭跑過來找周城。他沒有當面回絕老人,但轉臉給我的答案仍是“不同意”。

上個月,我媽為這事兒病了。我回家看她,她第一句話仍是“你打算啥時候結婚哪?”我騙她,說又找了一個,她這才好過了點兒,叮囑我“爭取今年就把事兒辦了”!

我雖然希望回到周城身邊,卻明知道他不會輕易回頭。但是這一年過去後,我又跟誰結婚呢?

-記者手記

“現在周城還跟家人一起住,導致你們分手的矛盾並沒化解,為何想和好?”

“也許像我父母說的,他真是一個好的結婚物件。”

“你們在一起,難道不會因房子再起爭執?”

“走一步說一步吧......”

這是我跟柳芸最後的對話。房子風波還沒徹底結束,柳芸又邁向另外一個漩渦——— 為了結婚而結婚。

邁步之前,我建議柳芸認真考慮:你是否真的還愛這個男人?是否願與他分擔所有快樂、憂愁?如果答案是肯定的,祝福她勇往直前。不然,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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