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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公司拒開離職證明

伊秀女性範 人氣:7.89K

96333來電:最近,我因調休與公司發生分歧,之後公司以我沒請假就休假為由認定我曠工,單方面解除了我的勞動合同。當我要求公司提供離職證明時,公司卻拒絕提供,導致我無法領取失業保險。我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嗎?王女士

公司拒開離職證明 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湖南英萃律師事務所張桂枝律師:離職證明又稱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註明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相關事項。

離職證明將作為勞動者再次求職或者辦理失業保險待遇領取手續時的有效憑證,用人單位有義務在勞動者離職時出具該項離職證明。就本案而言,該公司拒不出具離職證明,王女士可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訴,要求責令該公司改正。若因該公司拒不出具或遲延出具離職證明導致王女士沒有及時享受或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該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長沙晚報記者 朱炎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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