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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最近躺醫院的"騎客"多 - 共享單車發展迅速

伊秀女性範 人氣:2.19W

醫院:騎行致傷每月都有 調查:多與逆行搶道等相關 交警:將採取行動

共享單車發展迅速 廣州:最近躺醫院的"騎客"多

昌崗東路,大人騎著共享單車,小孩坐在車頭。

據中國自行車協會的資料顯示,2016年,共享單車投放量是200多萬輛,而2017年的投放量則是近2000萬輛。在廣州街頭,各式“騎客”騎著各色共享單車飄過已成為一大景觀。共享單車的迅速發展給市民帶來了極大的方便。然而,不容忽視的是,近一年來,隨著“騎行一族”隊伍的壯大,因為騎行而帶來的意外傷害和道路安全隱患也大幅增加。

日前,廣州交委釋出了關於印發2017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通知,披露將制定指導意見,鼓勵網路自行車規範發展。

近日,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進行了一次共享單車巡城體驗。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黃蓉芳、李棟、魏麗娜、任珊珊 通訊員李之琛、林敏穎、韓文青、邰夢雲

圖/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邱偉榮、楊耀燁、陳憂子 實習生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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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路,拖著行李箱單手騎車的男子。

“近一年來,隨著‘騎行’隊伍的壯大,我們醫院骨科每個月都會收治一兩名因為‘騎行’而導致意外損傷的患者。

據調查,因為騎單車發生的意外損傷,居前四位的依次是:鎖骨骨折8.57%,頸椎病7.62%,半月板損傷5.71%,腰椎間盤突出3.81%。”

——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關節外科主任盧偉傑

“骨科每月都會收治騎行傷者”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從中山大學中山眼科中心獲悉,該院從春節以來收治多例眼外傷病人,受傷原因均為騎自行車和摩托車時“秀車技”摔倒。

據中山眼科中心眼外傷科趙峰醫生介紹,日前,26歲的小方(化名)滿臉是血地被送到醫院。原來,他騎車時“不走尋常路”,竟然騎著車子,以極快的速度衝下了樓梯。由於失去平衡,他來不及反應,面部著地,磕在臺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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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江大道,表演“特技”的兩名男子。

摔倒的衝擊力,導致他下眼瞼翻裂,深可見骨。雖然小方就醫及時,但是視力多少受到了影響。

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關節外科主任盧偉傑介紹,“近一年來,我們醫院骨科每個月都會收治一兩名因為‘騎行’而導致意外損傷的患者。”

盧偉傑介紹,據調查,因為騎單車發生的意外損傷,居前四位的依次是:鎖骨骨折8.57%,頸椎病7.62%,半月板損傷5.71%,腰椎間盤突出3.81%。

有時的事故不止受傷那麼簡單,據瞭解,2014年11月8日凌晨2時許,在番禺區市橋街橋興大道北行段由北往南方向,陳某騎自行車搭載譚某,被一輛逆行的轎車撞到,譚某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陳某重傷二級。事故發生後,轎車司機李某棄車逃離事故現場。案發後,李某賠償陳某醫藥費等13.18萬元、賠償譚某家屬人民幣43萬元。

李某因違反交通管理法規行車,構成交通肇事罪,因有自動投案、支付了賠償款且取得被害方的諒解,可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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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橋北,小孩“懸”在後輪的擋泥板上。

自行車和行人衝突明顯

日前,記者前往中山大道親身體驗騎行,發現過程並不輕鬆。採訪當天下午5時,記者從中山大道西地鐵車陂站的公共自行車服務站點租借了一輛自行車,沿著中山大道BRT沿線由東向西一路騎行。

記者發現,儘管中山大道大部分路段都有自行車道,但設定並不統一,而且自行車道多與人行道混合在一起,人一多,行人和自行車衝突就明顯了。

此外,多處路段不連貫也是個問題,在經過立交橋路段時尤為明顯。老城區道路狹窄、路網稠密,出行多為短距離,共享單車使用較多。但老城區大量的單行線也給共享單車騎行者出了一道難題:騎車逆行無疑加大了騎行者的危險係數。

在西門口地鐵站,外面擺放著不少共享單車,不少市民從地鐵站出來後,去往附近的地方多會選擇騎行接駁。

記者發現,臨近地鐵站的內街小巷很多都是單行道,比如紙行路、詩書路等路段,道路本身就非常狹窄,加上路邊還有臨停的車輛佔位,留下來通行空間就只有一條車道,如果騎行者為圖方便,騎車逆行,一路都會與迎面而來的車輛擦肩而過,如果騎車速度過快,躲避不及,就容易發生事故。

騎行者存逆行闖紅燈情形

騎行者意外損傷的發生,跟騎行者常與機動車搶道、逆行、闖紅燈也不無關係。

近日,記者沿紙行路、詩書路一路觀察,發現為了抄近路,騎車逆行者不在少數。因為路邊也被咪錶停車位佔據,沒有地方騎行,當對面有車過來時,有騎行者幾乎是貼著車輛和路人穿行,稍有不慎,或者剎車不及,不是撞到路人,就是被車撞到,造成事故。

與此同時,騎行時與機動車搶道的情況也經常發生。在海珠區新港西路上,相當一部分市民踩著自行車沿著機動車道最外側的單車道一路“飛駛”。由於單車道偏窄,不少市民不時與公交車、小車爭道,穿梭在滾滾車流中。其間,少數人騎著自行車“逆流而行”,險象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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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頭騎共享單車的國小生。

交警迴應:

查處自行車逆行闖紅燈

據瞭解,市民比較關心的出臺管理辦法、建設停車位等工作,根據廣州市前期專題研究規範網路自行車管理情況,也已明確分工並逐步推進。

針對網路自行車在道路通行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在非機動車流量大的路口路段,以警告教育與現場執法結合的方式,重點對非機動車進入機動車道通行、逆行、闖紅燈等違法進行查處,同時加派交通協管員,指揮疏導非機動車的通行。近期還專門開展加強網路自行車等非機動車通行秩序的專項治理工作,規範網路自行車等非機動車的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通行安全。

據悉,交警部門已與在穗運營的網路自行車平臺企業達成合作共識,將在網路自行車車身貼上交通安全宣傳標語以及參與平臺企業線上線下的公益活動,加大交通安全宣傳力度。

律師:共享單車出事故平臺或擔責

騎共享單車發生事故,各方應如何分擔法律責任?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為此採訪了廣州市律協民事法律業務專業委員會委員馬錦林律師。他表示,使用者掃碼後騎乘共享單車,其與共享單車平臺之間形成了租賃合同關係,租賃期間為使用者通過電子掃碼方式掃碼後起至本次騎行結束後止。

問:如果因單車質量導致事故發生,乘客可否要求平臺賠償?

律師:《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據此,使用者在使用共享單車的過程中,因車輛本身存在缺陷而給消費者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時,使用者有權要求作為經營者的平臺承擔賠償責任。

只要能證明是由單車質量問題導致事故發生,使用者都可要求單車平臺承擔違約責任、進行賠償。平臺賠償後,可以向損壞單車的第三人追償。

問:對於共享單車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分擔,保險的加入起到什麼作用?如果平臺方為消費者購買保險,理賠之後是否就可不必再承擔更多的賠償責任?

律師:購買保險一方面可以保護消費者的安全,更重要的是降低了共享單車平臺的賠償責任風險。平臺雖然為使用者購買保險,但理賠之後,就使用者損害中沒有被保險賠償金所填補的那一部分,平臺依然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保險並不能作為平臺的免責事由,平臺承擔的是補充賠償責任。

問:共享單車與機動車發生事故,如果是騎車者的責任,例如騎行者逆行,平臺是否有連帶的賠償責任?

律師:我認為平臺承擔的還是補充賠償責任。若事故的發生不僅是由於使用者的逆行,同時也由於單車質量缺陷導致的,比如剎車失靈等,則平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否則,由於使用者的原因導致的責任,平臺不承擔責任。

問:現在很多路面沒有專門的單車道,很多使用者會在人行道上騎行,如果撞傷行人,共享單車的平臺會有責任嗎?

律師:首先由使用者承擔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平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問:如果使用者在單車道上騎行,行至下一個路段時,單車道突然沒有了,但又沒有別的路可以走,只好硬著頭皮繼續騎行,結果被正常行駛的機動車撞傷了。機動車、騎行者分別承擔什麼責任?

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所以,在機動車道騎行自行車,能否認定騎車人有過錯應結合實際進行分析判斷,比如騎行者是否在道路兩側騎行,騎行的單車是否存在質量缺陷等,若騎車人確存有過錯的,才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隨著共享單車的發展,城市道路交通的日益擁擠,提倡大家綠色出行,政府部門有責任規劃設計出更多的單車道。

問:騎共享單車出事故,進入司法程式的案例目前還不多。消費者遇到上述情況怎麼索賠,如何與平臺溝通賠償問題?如何起訴?

律師:使用者在因單車質量問題而遭受損害時,可以針對平臺提起違約賠償之訴,也可以提起侵權賠償之訴。

如果以違約為由起訴,只有與平臺之間成立了合同關係,比如通過正規的電子掃碼途徑使用後發生事故,才能以違約為由提起訴訟。違約無須證明平臺的過錯即可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侵權之訴則要求證明平臺存在過錯,但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違約賠償之訴則不能。

以上兩種訴訟中,使用者承擔的舉證責任不同,可根據自身實際選擇,以更經濟有效地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