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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在此前曾被媒體熱炒的“林志穎創業經歷被疑造假”事件中,當事人林志穎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刊發、轉載以及撰寫相關文章的作者共同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權,連續五次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30萬元。
在此前曾被媒體熱炒的“林志穎創業經歷被疑造假”事件中,當事人林志穎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刊發、轉載以及撰寫相關文章的作者共同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權,連續五次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30萬元。5日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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