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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讓你滾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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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讓你滾蛋

如果父母讓你滾蛋 第2張

葉傾城

一則新聞,耐人尋味:

一位四十幾歲的女性,單身,與父母合住。她月薪近萬,每年都出國旅遊幾次,父母照應她的起居,吃住都不用掏錢,真是賺錢只為買花戴。這聽起來,是許多年輕女孩子夢想的“一輩子不結婚”的模樣。

但是,她弟弟把她告上了法庭,因為,父母已經把房子寫到了弟弟名下,弟弟是房主,他有權利不讓閒雜人等住在自己的房子裡;其次,她長期一毛不拔,不做家務,就像一件不合體也不保暖的小棉襖,父母也不願意穿了。

姐姐的委屈是可想而知的:本是同根生,父母把房子給了弟弟而不是自己,弟弟結婚,父母大筆開銷——到了自己這裡,連多吃一碗飯少洗一個碗,他們也要計較?她說:“有錢也不想再給父母,他們對我不公平,我也需要補償。”

這是中國家庭很常見的模式。有專家曾對中國兩百多個有子有女的家庭做過調查,有10%左右的家庭給兒女都沒有買房,有30%左右的家庭給兒女都買了房,而那剩下的60%則是隻給兒子買了房沒給女兒買房的。有沒有隻給女兒買房沒給兒子買的?至少在這受調查的200多個家庭裡,一例也沒有。

這當然是重男輕女,是父母的自私與不公,對女兒們造成了傷害。但是——話題說回來,那畢竟是父母的錢,父母有沒有權利,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使用?父母有義務撫養孩子,無論男女,可是說到愛,這深刻博大的感情,父母是否必須愛每個孩子,有沒有權利,不愛某個孩子,或者至少是愛得不夠?

我能理解為人兒女者的痛苦:我們來到世上,只有這一對父母,我們渴望你們的愛,你們抱過我們的幼年,教我們刷牙、洗澡,你們任何的疏忽,對我們都是天崩地裂。

隨著兒女漸漸長大,長大到可以為人父母的年紀,有時候也就慢慢明白:能毫無障礙地愛自己的每個孩子,是福份,不見得能做到。有些人,婚姻失敗,不得不在財產和孩子之間做一個選擇;有些人,厭惡配偶,厭惡到連他/她的血脈都一樣討厭,愛屋及烏,恨屋也一樣;有些孩子,來的時候不巧,正是父母生活顛沛流離;有些孩子,太難帶,隨時都在哭,大小便很久都教不會。父母是不應該因為這些事就漸漸冷卻了對兒女的心,但父母不是聖人。

父母也有自私,會計算,哪些孩子可能中興家庭,有些孩子不過如此;父母也擺脫不了時代的侷限性,假設一個母親從來不是一個被寵愛的女兒,大概她也不覺得寵愛女兒是種必要;父母擁有一切人的缺點:瑣碎、絮叨、多疑、懶惰……

為什麼說“不養兒不知父母恩”,一方面是親身經歷了辛苦,才瞭解了父母的辛苦;另一方面我倒覺得是明白了自己的軟弱:你覺得你的父母做得不夠好?你做得還沒他們好呢。你認為他們從來都不瞭解你,你犯了錯誤要麼打要麼罵,根本沒有耐心好好教,現在到你自己了,你上了一天班,累得跟孫子跟狗一樣,看到孩子把家裡搞得一塌糊塗,你有耐心嗎?你的父母偏心,你呢?生了二胎的你,自以為對兩個孩子不偏不倚,孩子們也這麼覺得嗎?

所以,有些孩子在做了父母之後,原諒了父母,那些沒做父母的呢?也只能"接受"。

小朋友才有資格抱怨“父母皆禍害”,心理上是巨嬰,視父母如天神,一切不如意,無論天災人禍,是坐地鐵時被搶了手機,都是“老天爺瞎了眼”或者“人在做沒天看”,統統來源於"父母皆禍害"。但父母其實只是人。不能說,你身高蓋過他們一頭,卻仍然不能用人與人的態度對待他們。

每個成年人,都被歲月刀劈斧鑿過。要想改變,還得再次大動干戈。“包容比自由更重要”,這是對雙方的要求,為人子女者,必將接受父母的不接受,包容父母的不包容,因為,失去他們,你不捨;傷害他們,你不忍。

而如果父母讓你滾蛋--默默地,滾吧。他們不夠愛你,但你,也必須接受這“不夠”。

插圖 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