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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叫停的共享電單車仍未停 - 無車牌不顯示時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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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無車牌、不顯示時速,騎行上路險情頻發被叫停的共享電單車仍未停

7號電單車、芒果電單車、小蜜電單車……雖然交管部門多次叫停,但五花八門的共享電單車仍在投放,甚至還打出“合規共享電單車”的廣告。記者調查體驗發現,這些共享電單車並不合規,不僅均未上牌,而且不顯示時速,騎行上路,險情頻發。更令人擔憂的是,如果發生事故,使用者的權益毫無保障,有企業甚至在“用車文明公約”中寫明,發生交通事故時由使用者自行承擔責任和損失。

無車牌不顯示時速 被叫停的共享電單車仍未停

▲昨天下午,在望京SOHO,市民使用某品牌無號牌的共享電單車。

從未“合規”過 曾多次叫停

記者發現,有的共享電單車打出“合規共享電單車”廣告,真的合規嗎?

早在今年二三月,北京交管部門就已多次叫停共享電動自行車無牌上路行為,約談運營公司負責人,並明確稱“共享電單車不合法”。今年4月釋出的《北京市鼓勵規範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徵求意見稿)》中也明確提出,“北京市暫不發展使用電動自行車作為共享自行車”。

雖被叫停,但共享電單車仍“頂風”上路,活躍在地鐵站、大型寫字樓附近。昨日,記者在東單、西單及望京等地均發現了不同品牌的共享電單車,包括同為黃色車身、有踏板的小蜜電單車和芒果電單車,以及身材略顯嬌小的7號電單車和小鹿單車。在望京SOHO附近一條非機動車道上,僅小蜜電單車就有五六十輛。

還有一個確鑿證據證明共享電單車上路不合法——街面上的共享電單車均未上牌。按照規定,電動自行車需上牌後才能上路行駛,且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不在《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的車輛不能辦理上牌登記。非法上路的電動自行車,交管部門會依法予以罰款處罰,拒絕繳納罰款的依法扣留車輛。

不顯示時速 出事沒保障

“騎共享電單車,省勁,快!”一位開鎖取共享電單車的行人對記者說。

記者體驗發現,共享電單車的確快,快到不顯示時速。雖然幾種共享電單車均安裝了腳蹬子,但基本成為擺設,因為沉重的車身如果不給電,僅靠腳蹬根本騎不動。而且,共享電單車均不能顯示時速,電力給到最強時,速度非常快。昨日,記者先後體驗騎行了7號電單車、芒果電單車和小鹿單車,車速最快時幾乎能趕得上通過路口的機動車。“不知道限速多少,反正挺快的。”家住望京的郭先生經常騎行共享電單車,“要是像家用電動車那樣顯示時速,還能控制一點兒速度。”

按照國標規定,整車質量大於40公斤、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最高時速大於20公里的車為超標車型,不予備案,不予登記和核發牌證,不得上路行駛。顯然,共享電單車違反了國家相關規定。 此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但記者嘗試使用別人的身份證註冊不同電單車,均通過了驗證。

穿梭於車流之中的共享電單車,風馳電掣,令人擔憂。昨日下午,記者在東直門橋上環島看到,一輛小蜜電單車上,前後坐著兩名女子,她們由南向北快速駛過環島,先後有四五輛進出環島的機動車被別停,險些追尾。

不僅危險,發生事故之後,還無處索賠。一線交警表示,這些沒上牌的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存在沒保險、索賠難的風險。

值得使用者注意的是,共享電單車實際也在規避自己的安全風險,例如7號電單車就在APP中的“用車文明公約”中強調,“當發生有、無人員傷亡的惡性交通事故時,將由您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及補償車輛、人員損失。”

真正要杜絕需多部門聯手

北京工業大學城市交通學院副院長陳豔豔表示,既然“不發展”,交通主管部門、市政市容部門以及工商部門就應該聯手管理並嚴格執法,對路面上的違規騎行進行處罰,並從源頭上限制違規車輛投放,做到真正叫停。

為何共享單車可以鼓勵,共享電單車就要叫停?陳豔豔表示,電動車車身重、速度快,跟非機動車混行時,非機動車“吃虧”;跟機動車混行時,騎電動單車的人又屬於弱勢,“同類速度的車輛應在同類道路內行駛,電動車最尷尬的問題就是沒有獨立的路權。”

實際上,共享電單車由於需要充電,騎行範圍、停靠點都有限制,維護成本也較高。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就曾表示,綜合考慮騎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條件、充換電配套設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務等特性,本市暫不發展使用電動自行車作為共享自行車。

本報記者 鄧偉攝

本報記者 孫巨集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