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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預裝應用成"釘子戶 - 新規實施一月仍難解除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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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要求,生產企業和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確保除基本功能軟體外的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可解除安裝。這意味著,智慧手機預裝軟體不可解除安裝的歷史即將終結。

新規實施一月仍難解除安裝:手機預裝應用成"釘子戶

經調查,新規實施一月來,市場上部分手機預裝應用已經可解除安裝,但仍有相當數量的智慧手機內的預裝軟體不能由使用者自主解除安裝。

“新買的手機裡還是有一些理財類、視訊類應用卸不掉。”一位“百元機”使用者顯得有些無可奈何。

風險隱患勿小瞧

網際網路資料中心釋出的《2016年中國安卓手機預裝軟體調查研究報告》顯示,2016年安卓手機平均預裝軟體數量約為9.2款,佔用的儲存空間634.4兆,同時近八成使用者表示不會使用或僅會使用少部分預裝軟體。

2015年7月,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曾因手機預裝軟體給消費者帶來的諸多不便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從現實情況看,大量的預裝應用不僅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更成為手機功能正常體驗的絆腳石。北京大學資訊科學技術學院副教授陳江認為,過多預裝應用的弊端很多。“一類問題是佔據容量、消耗待機時間和偷走流量;另一類問題主要在於他們對使用者個人資訊的侵犯、對消費者選擇權的干擾。前者是顯性的但潛在危害相對較小,後者是隱性的但潛在危害大。”

專家指出,有的手機預裝70個以上的軟體,甚至佔到手機內建儲存器80%以上的容量,它們在開機預設啟動後會因佔用CPU時間多而縮短待機時間,同時造成流量浪費。

然而,使用者私自解除安裝手機預裝軟體又成了另一大“雷區”。專家指出,在不能正常解除安裝預裝軟體的前提下,使用者會選擇“刷機”破解系統(獲取ROOT許可權),之後就可以對任意的軟體進行解除安裝。可是,這種操作會導致誤刪、誤改手機系統必要的檔案從而使手機難以恢復正常使用,也會使更多的病毒、後門軟體侵入系統,極大地影響手機此後的安全性。“儘管手機生產商可以把上述風險歸咎於使用者自行破解的行為,但是廠家預裝太多軟體才是問題的起因。”陳江說。

利益癥結需破解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底工信部頒佈的《暫行規定》並非國家層面上第一個關於手機預裝應用的相關檔案。2013年4月,工信部發布《關於加強移動智慧終端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2013年11月起手機生產商不得預置5種類型的惡意軟體。2014年10月,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曾組織並聯合全省23個消費者委員會向工信部提議允許消費者自主解除安裝手機預裝應用。

時隔數年,手機預裝軟體仍如同頑疾困擾著廣大使用者。艾媒諮詢近期釋出的資料表明,近半廠商預裝App數量超過了30個。

“手機預裝軟體有較大的潛在利益,因此很難杜絕。”陳江說。據瞭解,預裝一款手機應用,手機生產商可以獲得1到10元的收益。另外,預裝軟體對於軟體商來說也是一種獲得使用者數量的手段。更有甚者,還會通過預裝軟體或者幫助使用者“刷機”竊取使用者資訊進而販賣,牟取不義之財。

不過,有人表示,《暫行規定》只適用於7月1日之後提交入網測試的新機型,因此徹底解決問題還需要一段過渡時間。

對於這種說法,消費者似乎並不買賬。“從去年底《暫行規定》頒佈到今年7月初正式生效,這中間半年多的時間不就是為了給廠商時間來調整的嗎?”

值得注意的是,僅僅依靠《暫行規定》的制定者——工信部的力量來督促是不夠的。業內人士表示,手機出廠後要經過許多環節才能到消費者手中,其中難免有軟體商要求預裝軟體。對手機廠商、軟體商和渠道商這條利益鏈,工信部也難以做到百分百、全覆蓋式監管。

專家認為,現階段最為可行的模式是多管齊下、軟硬兼施,即政府有關部門和消協加強合作,拓寬使用者維權渠道。與此同時,工信部應儘快完善《暫行規定》,制定細則來界定可以預裝、不可以預裝和能夠解除安裝的應用種類,並出臺違反規定的具體懲罰措施。只有這樣,才能推動新規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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