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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丈夫藥裡投毒十分惡毒 - 新娘為另嫁殺親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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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人心的惡魔是非常可怕的,新娘為另嫁殺親夫,她為何如此狠心?俗話說一夜夫妻百日恩,這對夫妻剛結婚一個多月就過不下去了,丈夫對她百般寵愛有求必應,但她心裡卻想要丈夫的命。

新娘為另嫁殺親夫 往丈夫藥裡投毒十分惡毒

最毒婦人心,新婚女子因為嫌棄丈夫貧窮想另嫁他人,但因為覺得離婚丟人,所以想了一個很惡毒的辦法,把丈夫殺瞭然後再嫁人,新娘為另嫁殺親夫,往丈夫水杯裡投毒導致丈夫慘死。如此惡毒的女人真是令人髮指。

女子一邊裝作細心照顧生病的丈夫,但暗地裡卻在丈夫的藥裡投毒,在外人看來她是個盡心盡職的好妻子,沒想到內心卻如此惡毒真是陰險至極。

新聞詳情:

整整16年了,檢察官李麗翻開塵封的記憶,翻湧而來的是老婦人悲慟的哭泣聲和永遠定格在26歲的年輕人的面龐。當時的她沒有想到,尋找真凶的道路是如此艱難。

案件還要從2001年說起。2001年5月12日清晨5時許,一陣急促的敲門聲打破了山東省齊河縣華店鄉明機寨村的寧靜。尚在睡夢中的村民劉淑英被敲門聲驚醒。

新娘為另嫁殺親夫 往丈夫藥裡投毒十分惡毒 第2張

來的人不是別人,正是她剛剛過門的兒媳張翠明,張翠明時年24歲,3個月前嫁給了劉淑英的大兒子張付希。“媽,您兒子不見了,我怎麼找也找不到,您快和我一塊找找去!”聽到這個訊息,劉淑英莫名地出了一身冷汗,她一邊抓起衣服就往外跑,一邊大聲呼喊著兒子的名字。一個小時,兩個小時……天色漸漸亮起來,很多村民也加入了找人的隊伍。時間越久,劉淑英心裡的不安就越濃。幾個小時後,她們在老宅院最西頭的一間小草棚裡,找到了已經死去的張付希……

“這個老宅院基本已經荒廢了,發現被害人時,他躺在一個土炕上,身下還墊著一床被子,不遠處散落著一些火腿腸皮、鍋巴之類的零食。單從現場看,大家都以為被害人是自殺。”

接到報案,齊河縣公安局的偵查人員迅速趕到了案發現場。但接下來的現場勘查,卻讓偵查人員大吃一驚!經過偵查,辦案人員初步認定張付希系他人投毒致死,不是自殺。

什麼?他殺?偵查人員究竟在現場發現了什麼?為了不放過任何線索,偵查人員把所有地方都勘察到了,包括案發的老宅和他們平時居住的新宅。就在一直沒有發現什麼可疑線索的情況下,偵查人員從張翠明結婚時穿的紅大衣內,意外地發現了一瓶已用去1/3的烈性鼠藥“氣死貓”。

一個新婚妻子怎麼會有烈性毒鼠藥呢?這個發現讓偵查人員對張翠明產生了懷疑。再根據現場掌握的情況,偵查人員初步認定,張翠明有重大作案嫌疑。經過一番教育,張翠明供認了自己毒殺丈夫張付希的經過。

原來,張翠明和張付希是介紹婚姻,兩人住在鄰村,平時聯絡不多,但一個年輕漂亮一個踏實能幹,雙方的家裡人和相熟的街坊鄰里都十分看好這樁婚姻。

可如今,距離張翠明兩人結婚不過短短一個月的時間,新婚蜜月還沒過,就發生了慘劇。她究竟為何要毒害她的丈夫?莫非這其中,有什麼旁人不知的仇怨嗎?

兩人起初沒什麼矛盾,結婚前張翠明向張付希要了很多彩禮,比如電視、冰箱、DVD等等,張付希都一一滿足了。

見到自己所有的要求都被滿足,張翠明很是滿意,她覺得這個小夥家境不錯,也肯對自己花錢,這以後的日子一定不會過的太差。

但張翠明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家境並不富裕的張付希為了滿足她的彩禮要求,家裡早已債臺累累。而毫不知情的張翠明在結婚前又提出了一個要求,成了壓垮這個家庭的最後一根稻草。

張翠明在結婚前夕,又向張付希要一臺拖拉機。可為了這個婚禮已經舉債2萬餘元的張付希一家實在無力承擔,便從親戚家暫借了一臺,想著先保證婚禮順利完成。

然而紙裡是包不住火的,婚後不久,張翠明得知了真相,她大鬧一場,跑回孃家住了整整一個多月。張翠明在孃家越想越氣,想到公婆年歲已大,這2萬元債務早晚得自己來還,這日子還怎麼過?

想到這兒,張翠明的氣就不打一處來,她思前想後產生了一個邪惡的念頭。

一般夫妻過不下去了都會選擇離婚,但在張翠明的觀念裡,離婚是個十分丟人的事兒。所以她打算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毒死丈夫,自己再找個好的人家嫁了。

有了這個念頭,張翠明覺得一天也過不下去了,她開始不動聲色地謀劃著一切。

起初,張翠明買了一瓶名叫“氣死貓”的老鼠藥,準備放到暖瓶裡毒死丈夫,但因氣味太大沒敢給他喝。

一計不成,再生一計。正值近幾天張付希偶感風寒,張翠明便生出了往藥裡下毒的想法。為了不引人注意,張翠明一邊更賣力地照顧著丈夫、做著家務,一邊精心地策劃著一切。

她聽人說吃安眠藥可以讓人在睡夢中死亡,於是就跑了多家藥店,找各種理由購買安眠藥準備下在張付希的藥裡。第一次摻在藥裡給張付希吃了20片,見沒什麼效果,又陸陸續續地將買來的200片安眠藥全部摻進藥裡給他服用。

張翠明一次又一次地下毒謀害親夫,但不明真相的張付希和他家人卻對張翠明感激不盡,都覺得這個新媳婦任勞任怨,全心全意地照顧著丈夫。

由於服用了超量的安眠藥,被害人張付希的身體出現嚴重不適,他開始整夜整夜睡不著覺、精神亢奮、但手腳無力,以至於到後期,一個26歲正當年的壯小夥根本無法站立。

看到這個情況,張翠明心裡暗暗著急:不但沒毒死他,反而還要照顧他,張翠明的眼裡閃露出一絲不忿。可這一切,張付希沒有絲毫察覺,在他心裡,張翠明仍然是那個年輕漂亮,他願意傾其所有娶她進門的姑娘。

5月11日,張翠明借為丈夫取藥之機買來一瓶劇毒農藥“久效磷”,伺機殺害。當晚,張付希想去洗手間,張翠明便找了個藉口,將他攙至不遠處荒廢的老宅內解手。等待期間,她迅速將事先準備好的農藥摻進水杯,待張付希出來後,騙他喝了下去……

可是,劇毒的“久效磷”有著非常刺鼻的氣味,雖然張付希生病臥床,但如此反常的“藥”,他就一點沒有察覺嗎?

張翠明知道這個藥有味,所以她事先購買了一些火腿腸、鍋巴等零食放在老宅子裡,還給張付希說:“大夫這次給換了藥,說是味道大些,這良藥苦口,你捏著鼻子一口氣喝了吧。”

就這樣,對妻子毫無懷疑的張付希順從地喝下了這杯奪命藥水。片刻,他便開始渾身抽搐,口吐白沫,呻吟著倒在地上,一點點閉上了眼睛。也許他到死都不會想到,殺死自己的,竟是多日來“精心照顧”他的新婚妻子。

張翠明毒死被害人後,企圖混淆真相。她拿被子給張付希蓋上,又把農藥撕去標籤,淺淺地插在稻草堆裡,偽造成一個自殺現場的樣子。

根據張翠明的供述,偵查人員迅速起獲了她用於毒殺丈夫張付希所用的玻璃杯、老鼠藥、“久效磷”農藥等證據,並調查掌握了她購買老鼠藥、安眠藥和“久效磷”的外圍證據,案件順利偵破。齊河縣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對張翠明批准逮捕,並移送德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2001年8月7日,德州市中級法院對此案公開審理。

庭審中,案情出現戲劇性變化———

張翠明當庭翻供,否認自己毒殺了丈夫張付希,對自己之前的供述一概不認。而另一方面,案件的關鍵證據也出現了問題。根據德州市公安局提供的技術鑑定,在起獲的給張付希服毒的玻璃杯中,沒有檢驗出“久效磷”的成分。

法院經審理認為,雖然張付希確係“久效磷”農藥中毒死亡,張翠明在案發當天也確實購買過這種劇毒藥物,但在起獲的服毒玻璃杯中,卻沒有檢驗出“久效磷”的成分。據此,現有證據不能充分證實張翠明犯故意殺人罪的犯罪事實。2002年2月4日,德州市中級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宣判張翠明無罪,當庭釋放。

這樣的結果讓張付希的父母感到無法接受,也讓村裡的老百姓不理解:“公安局、檢察院明明認定張翠明是凶手,法院為什麼又把她放出來了呢?”

就在張付希的父母無法接受這個結果,天天以淚洗面時,張翠明卻返回了家中,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當劉淑英在街上看到大搖大擺走過的張翠明,衝上去找她理論時,張翠明卻一把推開了她,叫囂著“有本事你就找出證據去告我啊,沒證據就別亂說話”。看到張翠明如此囂張,法律卻不能給她一個說法時,劉淑英再也忍不住了,她癱倒在地上放聲大哭。

為了給兒子討回公道,張付希的父母四處上訪。2002年2月8日,德州市檢察院正式向山東省高階人民法院提起抗訴,要求對此案依法改判。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處的資深檢察官李麗負責對該案證據進行審查。

經過仔細調查,李麗排除了公安人員在偵查過程中刑訊逼供的可能性。那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了張翠明的翻供呢?

瞭解到張翠明與當時同監室的喬某、蔡某關係較為密切,我就想能不能在這方面有所突破。在經過反覆談話之後,蔡某終於把張翠明在收到起訴書後,因害怕被判死刑而準備翻供,自己和喬某幫其策劃的事情說了。另一邊,由於喬某釋放後便外出打工,我們輾轉多處,打聽到了其訊息,併成功取得了張翠明在監室預謀翻供的確鑿證據。

原來,張翠明在被關押期間不甘心就這樣失去生命,她將自己的情況、顧慮和擔心給同監室的喬某、蔡某說了。他們對案件中的很多細節,諸如怎麼翻供、如何抵賴,都是一個商量的。

因為在玻璃杯這個關鍵證據上沒有檢測出“久效磷”的成分,根據“疑罪從無”原則,證據鏈不完整的情況下我們無法定她的罪。張翠明自己也知道這一點,所以她一審無罪釋放後態度十分囂張,我們找她談話也不配合,就說“有本事你們拿出證據來”,沒有絲毫悔意。

針對這些新發現的證據,李麗與張翠明再次進行了正面接觸。在交談中,張翠明終於承認了與喬某、蔡某商量翻供的事實。

那麼,此案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在張翠明交代的投毒用的那隻玻璃杯中為什麼沒有檢驗出“久效磷”的成分?證據鏈條就是在這中斷的。如果沒有合理的解釋,仍無法證明張翠明就是殺人凶手。

帶著這個疑問,李麗走訪了山大化學系的權威教授。

根據教授的詳細解釋,我才知道當時德州市公安局對涉案玻璃杯所用的“薄層層析”鑑定分析方法還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老技術,有很多不科學、不完善的地方。

那如果能運用更加先進的技術對杯子重新進行鑑定,案件會不會有轉機呢?

我就把張翠明所交代用作投毒殺人的玻璃杯請省公安廳技術部門運用“氣相色譜-質譜聯動儀”重新進行鑑定,這個技術當時在全國都是最新的。

為進一步固定證據,李麗又建議公安機關組織被害人張付希的父母對涉案玻璃杯進行了混合辨認。

這時鑑定結果也出來了,送檢的玻璃杯中果然含有劇毒農藥“久效磷”成分,而另一個杯子也檢出了安眠藥的成分,所有證據匯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條。

在此基礎上,2002年6月3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支援抗訴意見書。

因為證據發生了重要變化,現有證據足以認定張翠明涉嫌殺人的犯罪事實,2002年6月13日,山東省高階人民法院下達《刑事裁定書》,裁定撤銷德州市中級法院做出的張翠明無罪的判決,將案件發回重審。

本著對法律負責、對事實負責的實事求是態度,2002年9月5日,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組成合議庭,對張翠明故意殺人一案重新開庭審理。

庭審中,張翠明又一次否認自己的犯罪事實,但在確鑿的證據面前,狡辯只是徒勞。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翠明因嫌棄丈夫家庭貧困而騙其喝下“久效磷”農藥,致被害人張付希有機磷中毒死亡,證據確鑿,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實施故意殺人的罪名成立。張翠明當庭否認犯罪,但沒有證據支援,且無法推翻過去所作的詳細供述。據此,依法判決張翠明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一次,張翠明沒有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