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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內外研發科技人才最高 - 重慶出臺"鴻雁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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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重慶4月17日電 (記者 鍾旖)記者17日從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重慶市人民政府日前正式釋出《關於印發重慶市引進海內外英才“鴻雁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鴻雁計劃”),面向海內外吸納研發科技人才。

重慶出臺"鴻雁計劃" 海內外研發科技人才最高

“鴻雁計劃”適用於重慶現有企業引進或者來渝創辦科技型企業(包括法人化研發機構)的直接從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的研發類科技人才。該計劃入選人才要求嚴格,要求原則上應有海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機構、世界500強企業學習或工作經歷,且應與引進企業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與引進區縣簽訂3年及以上的落戶協議。

“鴻雁計劃”將入選人才分為A、B、C三類。A類主要指在全球產業技術研究領域享有較高聲譽,具有重大技術發明成果或重大新產品開發成功經驗,能為重慶企業創新發展產生重大影響或帶來顯著經濟社會效益,且在渝工作期間企業認定年薪在2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企業研發人員中年薪排前1%的研發類人才。

B類主要指在全球產業技術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工作期間主持過研發專案併成功實現商業化,能夠在重慶領銜企業核心攻關專案或解決核心技術難題,或在同行業優秀企業高階管理、研發工作崗位上取得顯著業績,且在渝工作期間企業認定年薪在100萬元至200萬元,企業研發人員中年薪排前5%的研發類人才。

C類則是指掌握某行業、某領域特殊專長,對重慶企業創新發展具有較大促進作用,或在同行業優秀企業中級管理、研發崗位上取得顯著業績,且在渝工作期間企業認定年薪在50萬元至100萬元,企業研發人員中年薪排前10%的研發類人才。

“鴻雁計劃”明確了人才獎勵標準,對於現有企業引進的人才,參照人才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額度的一定倍數確定;對於從事科技創業的人才,可實行定額獎勵。獎勵分三年發放,且依法免徵個人所得稅。其中A類人才最高可獲獎勵200萬元。

“鴻雁計劃”還釋放了系列政策紅利,明確指出對赴渝創新創業的人才及團隊,在科技獎勵、專案資助、股權激勵、貸款貼息、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職稱認定、創業扶持等方面將按現有政策給予重點支援。此外,當地還將建立引進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為引進的各類人才提供獎勵兌現及個人赴渝相關事宜代辦協調等服務,包括創業服務、居留簽證、落戶、配偶子女就業、醫療服務、子女入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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