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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巫山收放之間管好農村 - "放權"加"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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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權"加"自治" 重慶巫山收放之間管好農村

整治後煥然一新的山坪塘。 郝燕林 攝

中新網重慶7月24日電 (陳茂霖郝燕林)“這口山坪塘可是我們的‘保命塘’,我們十幾戶的農田灌溉他家裡飼養的牲畜飲水全靠它。”23日,重慶巫山縣當陽鄉高坪村2社一口名叫史家堰塘的山坪塘旁,村民史萬鳳正在鋤頭疏通引水渠。

史家堰塘始建於1980年,由於年久失修,出現了壩體開裂,引水渠和放水渠被堵死,塘內泥砂淤積等問題,基本沒有了蓄水功能。為解決灌溉和牲畜飲水,史萬鳳和史玉柱等十多戶群眾將情況反映到了鄉里。

“得知縣水務局將病險山坪塘整治納入‘先建後補’建設專案後,我們立即將史家堰塘向縣水務局進行整治申報。”當陽鄉副鄉長劉勇告訴記者,在當地政府的引導下,史萬鳳等村民代表社裡和縣水務局簽訂了《病險山坪塘“先建後補”協議》,並按照協議在水務局和鄉政府的指導下確定了施工隊伍,組織受益群眾參加工程建設管理,目前該專案已經完工,“先建後補”5萬元資金已經全部到位。

“山坪塘作為直接關係到山區農戶生產生活的‘保命塘’,其建設維護和運營管理,一直是農村水利基礎建設的工作重點。”巫山縣水務局副局長陳華林告訴記者,從2016年3月開始,為改變在水利工程建設中,既當運動員,負責工程建設,又是裁判員,負責工程質量驗收等弊端,巫山縣水務局在請示縣政府後決定,飲水安全工程由鄉鎮擔任業主實施,全縣山坪塘整治實行“先建後補”,這個過程中先由急需用水的山區農戶提出申請,縣水務局、鎮(鄉)政府、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參建各方各負其責,合力推進山區農村水利專案建設。

“山坪塘整治雖然是‘先建後補’專案,由受益群眾或鄉鎮組織實施,但我們並沒有當甩的掌櫃。”巫山縣水利站工程師程華表示,為確保山坪塘整治效果,縣水務局對參與建設的施工單位、受益群眾進行了培訓,同時加強了施工過程的監督管理。

這些工程只有在縣水務系統實地檢視工程量和工程質量,並通過驗收後,才能得到‘先建後補’資金。”程華介紹說。

“通過由鄉鎮擔任業主和‘先建後補’這些舉措,2016年巫山全縣掀起了農村水利工程建設高潮,先後投資1.92億元,新建飲水安全工程495處,提前一年完成了120個貧困村飲水安全任務;並投資3025萬元,完成了605口山坪塘整治,為全縣脫貧攻堅工作打下了堅實的水利基礎。”巫山縣水務局局長賀偉說,“但我們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要想這些建好的農村水利設施持續高效地發揮作用,管理才是管關鍵。”

對於賀偉“管理才是關鍵”的結論,該縣官渡鎮水庫村三社社長黃周太深有感觸。

“山坪塘修好後,群眾的用水矛盾卻越來越激化了。”黃周太至今還記得2015年10月,社裡兩戶群眾因用水糾紛發生打鬥,造成兩人住院一事。

“那時候群眾用水是‘手快有,手慢無’,因此經常發生用水糾紛。”黃周太告訴記者,為了解決山坪塘運管和群眾用水矛盾,2016年5月水庫村在縣水務局和官渡鎮政府的指導下成立了全縣第一個農村用水戶合作社,通過“一事一議”制訂章程,建立健全工程執行維護管理制度、落實管護措施,在水價管理的基礎上,實現用水村民自治。

“每年,我們合作社水費收入有兩萬多元。”黃周太說,“這兩萬多元的水收費全部用於工程維護管方面。不足的部分,合作社還可以向縣農村水利工程執行維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

“實行‘有償用水’後,我們再也不亂放水了。我去年只放了四個小時的水,向協會繳費40元,另一小時轉讓給他人,收了25元,上交協會10元,全年算賬,我種四畝地的水田和兩畝地的旱田只花了25元錢的水費,這真是太好了!”村民陳朝唐掰起手指頭算起了用水賬。

“現在全縣各鄉鎮都有了農村用水戶合作社。”賀偉告訴記者,通過成立農村用水戶合作社,使山坪塘等農村水利工程步入了“有人管、費能收、壞能修”的良性執行模式。